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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2023~2025年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2023年06月07日      关注 :次

一、采购人:安康学院

二、项目名称:安康学院20232025年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三、遴选数量:经评审,遴选货物与服务10家、工程类10家,所有报名合格采购代理机构均列入名录备案管理。

四、代理服务期:两年2023615日~2025614日)

五、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谢绝中介公司、联合体公司参加代理投标。

2.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网备案的采购代理机构。

3.具有履行采购代理合同和提供采购代理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不少于5人的项目组)和软硬件条件。

4.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代理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368日至612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报名及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612日下午6:00

3.报名类别:

第一报名类:货物与服务类;第二报名类:工程类

两个报名类可以报一个,也可同时报两个。

4.遴选文件构成:

遴选文件由以下内容构成(按下列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①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代理服务费报价:服务费为综合折扣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十博APP印发<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的收费标准报折扣率(格式自拟,以折扣率报价);

④须提供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证明(提供网站备案截图并加盖公章)

⑤须提供20212022年任意一年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报名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⑥须提供报名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声明并盖公司印章),近三年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⑧须提供公司简介包括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内部管理机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的业绩(根据报名类划分,货物与服务类提供2020年以来的货物与服务类业绩、工程类只提供2020年以来的工程类业绩,重点项目需附政府采购公告的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服务质量、履行职责及满意度调查表等,属于中小微企业的需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

5.遴选文件编制要求:

①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应按本公告规定和要求的格式编制遴选文件。公告要求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以提供;

②遴选文件应双面激光打印、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

③遴选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以及“货物与服务类”和“工程类”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④遴选文件的正副本应分别胶装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散页无效。遴选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鉴;

⑤遴选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密封包装,遴选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遴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遴选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的遴选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6.报名地点:安康学院江南校区6号教学楼6101室。

七、综合评价标准

1.人员配备及专业能力:

人员配备能够满足工程、服务、货物类政府采购招标服务要求(按12-20分计)。

2.业绩:

货物与服务类提供2020年以来的代理采购货物与服务类业绩、工程类只提供2020年以来的代理采购工程类业绩,每提供一份计1分,最高计20分。

3.内部管理制度情况:

是否有比较系统的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提供的制度建设情况,通过对比进行赋分。制度体系建设完备计16-20分,制度体系较为完备计9-15分,制度体系一般的计1-8分,不提供不得分。

4.业绩用户满意度:

所提供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相应委托人评价为“满意”的满意度调查表,每提供一份计1分,最高计20分。

5.报价:

参照《国家计委十博APP印发<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折扣率50%为评审基准价(工程类项目在此基础上须承诺接受再次优惠下浮谈判),其价格为满分10分,其他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报价折扣率/评审基准价)×10。报价折扣率大于50%为无效报价。

6.中小企业情况:

是否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提供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 赵老师

箱:25190561@qq.com

话:0915-3288097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南环路6号教学楼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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