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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博APP开展2023年安全稳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12日      来源: 保卫处       关注 :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23年,十博APP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十博APP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工作要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维护校园政治安全和校园稳定,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安全稳定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含外聘人员)。

二、评选指标

(一)2023年安全稳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1.安全稳定先进集体。全校评选11个(其中二级学院5个,职能部门6个)。

2.安全稳定先进个人。每个二级学院评选3-4名,其中教职工先进个人2名,学生先进个人1-2名(二级学院学生总数1000人(含)以上2名,1000人以下1名);各部门评选教职工1名;学生会干部先进个人2名;离退休人员2名;学生护校队员、义务法制教育宣传员先进个人5名。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

1.推荐。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依据评选条件,在全校范围内按评选指标等额推荐安全稳定先进集体;同时在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范围内按评选指标等额推荐安全稳定先进个人。二级学院推荐名单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直属党支部推荐名单经支委会研究确定。

评选条件见《安康学院2023年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附件1)。推荐先进集体填写《安康学院2023年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2);推荐先进个人填写《安康学院2023年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

2.联评。学校稳定办、综治委和疫情防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情况进行联评,结合2023年各二级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考核情况,提出评选意见。

3.审定。学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推荐情况进行审议,报学校党委审定。

四、表彰和其他

1.学校召开工作会议,对2023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安排部署2024年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填写好的推荐表,连同2023年《安康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于2024年3月19日前报保卫处办公室4109。联系人:刘晓松,联系电话:3218075。

3.学校将与各二级单位签订2024年《安康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请各二级学院、直属党支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到保卫处(联系人:刘晓松,联系电话:3218075,电子版发邮箱:1146630861@qq.com),以便对2024年《安康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科学、合理的修订。

附件:1.安康学院2023年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条件

         2.安康学院2023年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安康学院2023年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安康学院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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