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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博APP进一步加快校史资料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4年01月17日      关注 :次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经过前期工作的开展,校史资料征集已取得一定成果,为不断丰富、完善校史资料的内容和类型,积极利用假期寻访离退休教职工、校友及曾在安康师专、农校、安康教育学院工作过的同志,广泛征集校史资料。现就进一步推进校史资料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工作安排

(一)校内征集以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由部门(学院)负责人负责组织工作,另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资料征集、保管及联络工作;离退休处(人事处)负责主动联系征集离退休同志资料;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主动联系征集校友资料。

(二)各二级单位应对征集资料进行分类,填写《安康学院校史资料征集登记表》,并将资料实物和记录表(加盖公章)一并交至党政办。

(三)提供图片资料时要附相应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等。照片使用后需退还提供人的请注明。

(四)属于个人提供的实物、奖杯、奖牌、奖状、证书、鉴定资料、题词、书画作品等,提供人要注明是否愿意捐赠,如不愿捐赠,学校对采用的实物将制作复制件,原件退还给提供人。

二、征集工作分工

校史资料任务分工详见附件1。

三、征集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要把校史资料的征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亲自抓,要深度梳理本单位历史发展作为切实点,广辟线索来源,做到边挖掘边征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本单位校史资料征集任务。

(二)各二级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校史资料征集工作,并填写《安康学院校史资料征集责任领导及联络员登记表》,纸质版于1月18日前报送党政办(行政楼112室),电子版发送至361458916@qq.cm,纸质资料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所有收集到的史料务必在3月底前完成报送移交,部分珍贵、重要史料,可以随时报送。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8690491816。

附件:1.安康学院校史资料征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2.安康学院校史资料征集登记表

         3.安康学院校史资料征集联络员登记表

安康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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