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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

2022年08月29日      关注 :次

各二级单位: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十博APP编制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陕财办预〔2022〕62号)及陕西省教育厅要求,现将十博APP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上级要求,政府采购全面贯彻“无预算不采购、有预算不超支”原则,各项目申报单位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过“紧日子”思想,做好项目前期的市场调查,结合单位内部现有情况,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项目预算。

根据《安康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40号)规定,项目申报由使用单位提出,项目归口主管部门汇总审核。

各类项目归口主管部门如下:

教务处负责汇总审核报送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

科研处负责汇总审核报送学校科研专项建设项目。

图书馆负责汇总审核报送学校图书资料专项采购项目。

党政办负责汇总审核报送学校车辆及维护采购项目。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负责汇总审核报送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

国资处负责汇总审核报送行政办公设备专项。

后勤保障处负责汇总审核报送学校后勤服务(不包含常规维护耗材、用具等采购)、公开招标数额以下办公用房装修、拆除、修缮工程项目(不包含前期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

其他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直接报送国资处。

二、编报内容及报送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按单项目具体内容填写《2023年安康学院政府采购项目信息表》(附件1),上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2.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各单位项目数据,填写《2023年安康学院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国资处;

3.各二级单位行政办公设备购置计划填写《2023年安康学院办公设备购置申报表》(附件3),报送国资处。

三、数据报送时间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须在2022年9月6日12:00前组织完成相关资料汇总工作,并将纸质版报送国资处6101室,电子版发送至15297059@QQ.com

联系人:赵雨恒      电话:0915-3288097

附件:1.2023年安康学院政府采购项目信息表

          2.2023年安康学院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

          3.2023年安康学院办公设备购置申报表

国资处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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