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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博APP遴选校级技术经理人的通知

2022年04月24日      关注 :次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国发〔2017〕44 号)、《十博APP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国科发区〔2020〕133 号)、《十博APP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陕教〔2021〕72 号)文件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十博APP加强陕西高校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促进十博APP科研成果转化,学校拟建立校级成果转化技术经理人队伍,在全校范围内遴选技术经理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经理人

技术经理人是指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己任,应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商业化和产业化,以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职业的从业者。

校级技术经理人队伍涵盖有成果转化业务(含横向科研项目)需求的二级学院、部门及科研平台,负责为学校教师提供成果筛选、企业对接、技术合同签订、横向科研项目立项、合同登记备案等成果转化全流程服务。

二、遴选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

2.具有主持纵横向科研项目或者成果转移转化经历;或具有一定科研管理经验。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愿意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

三、遴选范围

学校有意愿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教师、科研人员及管理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各二级学院至少推荐1人申报校级技术经理人,各部门、科研平台可推荐1人申报校级技术经理人。

四、技术经理人享受待遇

1.根据《安康学院科研业绩奖励与经费资助办法(试行)》(校发〔2021〕252号)第十三条规定:“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奖励标准:将转化所得收益(税后)的90%奖励科研团队。若有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将转化所得收益(税后)的10%奖励技术服务机构,80%奖励科研团队。”技术经理人通过自身的工作,协作完成成果转化,按照“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对待,享受学校成果转化金额的10%奖励。

2.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教育厅等单位共同制定的《陕西省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规定:“对专职服务成果转化的科技管理人员,纳入工程序列参加职称评审,重点评价其推广本单位科技成果取得经济社会效益过程中所作贡献。”根据文件精神,技术经理人可以选择参加工程序列职称评审。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教师填写《安康学院技术经理人报名表》(见附件),以二级部门为单位,于4月28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科研处成果科(含电子版)。

联系人:陈强 联系电话:3261801

科研处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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